国际调解院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提供新的公共产品
国际调解院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提供新的公共产品
国际调解院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提供新的公共产品5月30日,《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(de)公约(yuē)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签署仪式将在(zài)中国香港举行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外交部长王毅将出席签署仪式。此次签署仪式备受国际社会关注,来自亚洲、非洲、拉丁美洲和(hé)欧洲的近60个(gè)国家和联合国等约20个国际组织将派高级别代表出席仪式,共同见证这一全球治理领域的重要时刻。
2022年,中国与近20个立场相近国家(guójiā)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(tiáojiě)院倡议,致力于专门提供调解服务,为各类国际争端提供友好、灵活、经济、便捷的(de)解决方案。2023年2月,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中国香港(zhōngguóxiānggǎng)(zhōngguóxiānggǎng)成立。2024年10月,各方圆满完成《公约》谈判,一致同意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中国香港。国际调解院着眼于调解定分止争,将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,是维护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(zōngzhǐ)原则(yuánzé)的重要机制,是对(duì)现有机构和争端解决方式的有益补充,也将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一个新平台。
国际调解院的(de)设立(shèlì),将助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(mìngyùn)共同体。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(yǎnjìn),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,国际和地区矛盾冲突仍频繁发生,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明显上升。但人类发展进步大方向不会改变,国际社会命运与共的大趋势不会改变。中国提出(tíchū)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,以(yǐ)“建设持久和平、普遍安全、共同繁荣(fánróng)、开放包容、清洁美丽的世界”为努力目标(mùbiāo),以推动“共商共建(gòngjiàn)共享”的全球治理(zhìlǐ)为实现路径。国际调解院的设立,回应了各国求和平、促稳定、谋发展的共同关切,顺应了合作共赢的时代(shídài)大势,体现了各国人民以对话取代(qǔdài)对抗、以合作代替冲突的普遍诉求。中国是国际调解院的主要发起国之一。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方式,调解推崇“以和为贵”,体现了东方“和合”理念,更彰显中国积极为全球治理贡献力量的大国责任担当。
国际调解院的设立(shèlì),将促进完善(wánshàn)全球治理体系。《联合国宪章》将“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,避免危及(wēijí)国际和平、安全及正义(zhèngyì)”规定为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(yīng)遵行的原则。作为(zuòwéi)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之一,调解充分体现了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原则。中国与相关国家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,是维护(wéihù)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以及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坚定实践。
随着“和平赤字(chìzì)、发展(fāzhǎn)赤字、安全赤字、治理赤字”日益加重,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代表性、包容性不足问题日益突出,不公正、不合理(bùhélǐ)、不适应的地方越来越(yuèláiyuè)多,国际社会对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(hūshēng)越来越高。国际调解院的首批(shǒupī)参与国以亚非拉国家(guójiā)为主,包含中国、印度尼西亚、巴基斯坦、老挝、柬埔寨、塞尔维亚、白俄罗斯、苏丹、阿尔及利亚、吉布提等国。国际调解院的发起和设立,有助于提升(tíshēng)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,将推动法治领域全球治理向更公正、更合理方向发展。
此外(cǐwài),在(zài)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中,调解更(gèng)突出协商一致、更强调共赢,其对抗性色彩更少,具有更灵活、更经济、更便捷、更易执行等独特优势。作为维护(wéihù)国际公平正义领域新的公共产品,国际调解院汇集各大法系优势,将与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(jīzhì)协同增效,共同为高效和平化解国际纠纷提供更多选择和途径。(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(wèntí)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、副研究员龚婷)
编审:唐华 高霈宁 张艳玲(zhāngyànlíng)

5月30日,《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(de)公约(yuē)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签署仪式将在(zài)中国香港举行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外交部长王毅将出席签署仪式。此次签署仪式备受国际社会关注,来自亚洲、非洲、拉丁美洲和(hé)欧洲的近60个(gè)国家和联合国等约20个国际组织将派高级别代表出席仪式,共同见证这一全球治理领域的重要时刻。
2022年,中国与近20个立场相近国家(guójiā)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(tiáojiě)院倡议,致力于专门提供调解服务,为各类国际争端提供友好、灵活、经济、便捷的(de)解决方案。2023年2月,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中国香港(zhōngguóxiānggǎng)(zhōngguóxiānggǎng)成立。2024年10月,各方圆满完成《公约》谈判,一致同意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中国香港。国际调解院着眼于调解定分止争,将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,是维护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(zōngzhǐ)原则(yuánzé)的重要机制,是对(duì)现有机构和争端解决方式的有益补充,也将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一个新平台。
国际调解院的(de)设立(shèlì),将助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(mìngyùn)共同体。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(yǎnjìn),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,国际和地区矛盾冲突仍频繁发生,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明显上升。但人类发展进步大方向不会改变,国际社会命运与共的大趋势不会改变。中国提出(tíchū)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,以(yǐ)“建设持久和平、普遍安全、共同繁荣(fánróng)、开放包容、清洁美丽的世界”为努力目标(mùbiāo),以推动“共商共建(gòngjiàn)共享”的全球治理(zhìlǐ)为实现路径。国际调解院的设立,回应了各国求和平、促稳定、谋发展的共同关切,顺应了合作共赢的时代(shídài)大势,体现了各国人民以对话取代(qǔdài)对抗、以合作代替冲突的普遍诉求。中国是国际调解院的主要发起国之一。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方式,调解推崇“以和为贵”,体现了东方“和合”理念,更彰显中国积极为全球治理贡献力量的大国责任担当。
国际调解院的设立(shèlì),将促进完善(wánshàn)全球治理体系。《联合国宪章》将“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,避免危及(wēijí)国际和平、安全及正义(zhèngyì)”规定为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(yīng)遵行的原则。作为(zuòwéi)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之一,调解充分体现了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原则。中国与相关国家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,是维护(wéihù)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以及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坚定实践。
随着“和平赤字(chìzì)、发展(fāzhǎn)赤字、安全赤字、治理赤字”日益加重,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代表性、包容性不足问题日益突出,不公正、不合理(bùhélǐ)、不适应的地方越来越(yuèláiyuè)多,国际社会对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(hūshēng)越来越高。国际调解院的首批(shǒupī)参与国以亚非拉国家(guójiā)为主,包含中国、印度尼西亚、巴基斯坦、老挝、柬埔寨、塞尔维亚、白俄罗斯、苏丹、阿尔及利亚、吉布提等国。国际调解院的发起和设立,有助于提升(tíshēng)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,将推动法治领域全球治理向更公正、更合理方向发展。
此外(cǐwài),在(zài)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中,调解更(gèng)突出协商一致、更强调共赢,其对抗性色彩更少,具有更灵活、更经济、更便捷、更易执行等独特优势。作为维护(wéihù)国际公平正义领域新的公共产品,国际调解院汇集各大法系优势,将与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(jīzhì)协同增效,共同为高效和平化解国际纠纷提供更多选择和途径。(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(wèntí)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、副研究员龚婷)
编审:唐华 高霈宁 张艳玲(zhāngyànlíng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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